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萧县马山头矿区水泥用灰岩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常 柯
电 话:0557-3937560
邮 箱:553650001@qq.com
附件: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
2.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