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312-0003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日期: 2023-11-07 16:16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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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07 16:1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宿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 11月3日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宿营商组〔2022〕1号)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宿营商组〔2022〕1号)要求,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实施方案》(草稿),在认真借鉴“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城市优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区局,市局有关科室,市直有关单位等共30多家部门意见。在意见征求过程中,对所收到的修改意见逐条进行分析,经过对方案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提交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审议,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宿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宿自然资规〔2022〕360号文件正式印发施行。

四、“用地清单”内容

“用地清单”是指土地供应前,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地污染状况等调查评估,以及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并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后,汇总形成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

五、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宿州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六、实施程序

(一)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将拟出让地块的控规图则等资料上传至“策划生成”业务协同平台,并发送至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工作内容要求,依职能将各自的管理要求、技术设计要点、控制指标、宗地周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连接点和接驳要求等管理信息,通过平台反馈意见。

(三)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负责汇总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出的用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点,以及各类评估评价成果,形成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汇交至土地储备机构。

咨询科室: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393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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