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
宿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我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宿营商组〔2022〕1号)要求,建立并推行“用地清单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探索建设项目快速落地、高效投产新路径,提升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的水平,提升土地要素服务城市发展的水平,提升土地亩均产出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土地出让(划拨)的系列标准清单,实施“净地”带标准、带清单出让(划拨),营造市场竞争氛围,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2.坚持改革提效率。由政府统一组织对环境影响评价、宗地地价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绩效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坚持全过程监管。实行“用地清单制”、信用评价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奖惩制度,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宿州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三、实施内容
(一)评估评价及管控要求
土地供应前,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地污染状况等调查评估,以及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并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后,汇总形成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
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
(二)各部门工作内容
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能耗控制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区域(宗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意见。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是否位于其它已经环保许可项目或规划的防护距离内;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及需满足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管理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要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地块及周边燃气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水利部门:提出地块范围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等管理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城市管理部门:提出建设内容涉及市政道路的,道路与现状、在建和拟建道路衔接要求;地块范围内存在的园林绿化的管理意见;地块及周边供水、排水设施、周边连接点、公共设施连接点、迁改等的意见要求;地块及周边供热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再生水管理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气象部门:提出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地震部门:提出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查询意见。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提出地下文物保护要求;地上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及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通信管理部门:提出地块及周边相关通讯管线和设施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的连接点、连接设计要求;提出地块上存量5G基站迁改方案及迁改预算,新建5G基站及高层大楼室内分布无线系统建设方案;提出地块内新建的光纤到户技术规范要求;涉及迁改的,基本迁移要点。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国网电力分公司:提出供电管线和设施等的现状,涉及迁改的,基本迁移要点;地块配套建设的供电设施的意见和建设标准等。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除以上部门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征询意见。
四、工作程序
(一)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将拟出让地块的控规图则等资料上传至“策划生成”业务协同平台,并发送至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工作内容要求,依职能将各自的管理要求、技术设计要点、控制指标、宗地周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连接点和接驳要求等管理信息,通过平台反馈意见。
(三)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负责汇总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出的用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点,以及各类评估评价成果,形成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汇交至土地储备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供地后将“用地清单”随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一并发放给土地受让单位。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如无必要不再增加清单外的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督促落实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依照本细则及各自职能履行职责,按需制定工作指引,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指导培训
各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制定评估评价关键指标要素、技术设计要点等反馈意见的格式文本。
(三)简化报建程序
土地供应后,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清单范围,做好项目后续报建或竣工验收等工作,压缩报建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本《方案》实施后,如与上级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1.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土地资源“用地清单”一览表
2.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XXX宗地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1
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土地资源“用地清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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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能部门 (单位) |
拟供应地块范围内管理清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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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展改革部门 |
提出能耗控制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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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资源和 规划部门 |
提出区域(宗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意见。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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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态环境部门 |
提出是否位于其它已经环保许可项目或规划的防护距离内;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及需满足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管理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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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
提出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要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地块及周边燃气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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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利部门 |
提出地块范围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等管理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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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管理部门 |
提出建设内容涉及市政道路的,道路与现状、在建和拟建道路衔接要求;地块范围内存在的园林绿化的管理意见;地块及周边供水、排水设施、周边连接点、公共设施连接点、迁改等的意见要求;地块及周边供热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再生水管理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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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气象部门 |
提出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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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震部门: |
提出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查询意见。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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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提出地下文物保护要求;地上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及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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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急管理部门 |
提出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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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通信管理部门 |
提出地块及周边相关通讯管线和设施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的连接点、连接设计要求;提出地块上存量5G基站迁改方案及迁改预算,新建5G基站及高层大楼室内分布无线系统建设方案;提出地块内新建的光纤到户技术规范要求;涉及迁改的,基本迁移要点。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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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网电力分公司 |
提出供电管线和设施等的现状,涉及迁改的,基本迁移要点;地块配套建设的供电设施的意见和建设标准等。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附件2
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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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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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能耗控制要求 |
发展改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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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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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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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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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域(宗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 |
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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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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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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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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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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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位于其它已经环保许可项目或规划的防护距离内 |
生态环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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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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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及需满足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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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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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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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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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要求 |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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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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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块及周边燃气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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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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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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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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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块范围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要求 |
水利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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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块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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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块范围内 的洪水影响 评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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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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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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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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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内容涉及市政道路的,道路与现状、在建和拟建道路衔接要求 |
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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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块范围内存在的园林绿化的管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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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块及周边供水、排水设施、周边连接点、公共设施连接点、迁改等的意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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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块及周边供热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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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块范围内的再生水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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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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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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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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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求 |
气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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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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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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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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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出具意见 |
地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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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查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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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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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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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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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提出地下文物保护要求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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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上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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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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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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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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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要求 |
应急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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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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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
XXX地块管理要求(意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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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清单 名称 |
管理部门 |
管理意见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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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块及周边相关通讯管线和设施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的连接点、连接设计要求; |
通信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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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块上存量5G基站迁改方案及迁改预算,新建5G基站及高层大楼室内分布无线系统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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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块内新建的光纤到户技术规范要求;涉及迁改的,基本迁移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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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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