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28 11:10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包含特别程序批准前公示时间)

四、办理流程:一窗办结

    五、办理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  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七、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21〕2号)

八、收费标准: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九、办理渠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皖事通“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十、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7-3050107

十二、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热线0557-3023455、0557-3099911、0557-3937575

十三、温馨提示:您在申请办证时可选择邮寄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