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28 11:02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

四、办理流程:一窗办结

    五、办理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 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3. 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4.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生效决定书依嘱托的提交嘱托文件

5.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书。

、办理渠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皖事通“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7-3050107

十、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热线0557-3023455、0557-3099911、0557-39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