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
四、办理流程:一窗办结
五、办理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 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3. 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4.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生效决定书,依嘱托的提交嘱托文件;
5.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七、办理渠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皖事通“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八、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7-3050107
十、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热线:0557-3023455、0557-3099911、0557-39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