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
四、办理流程:一窗办结
五、办理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 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3. 宅基地及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坐落发生变更的文件;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 范围等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 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平面图等地籍调查成果。
4. 户内人员发生变化,提交证实权利发生变化的材料,因新生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身份证明需提交户口簿;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身份证明需提交户口簿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七、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21〕2号)。
八、收费标准: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九、办理渠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皖事通“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十、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7-3050107
十二、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热线:0557-3023455、0557-3099911、0557-3937575
十三、温馨提示:您在申请办证时可选择邮寄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