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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15:50 来源: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处)室、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8年57

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为原动力,以提升机关全面建设为宗旨,以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为着力点,以“创文明单位、建五型机关、树国土形象、促经济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为途径,用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带动国土系统创建“文明单位”,用国土系统创建“文明单位”助力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创建目标

按“规章制度健全、引领文明风尚,弘扬优秀传统、汲取文化养分,传承法治精神、提升职工素养,厚植文化根基、挖掘时代先锋,管导有机结合、打造清朗风气,主题活动牵引、丰富创建内容,宣传报道支撑、营造文明氛围”的创建思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上下互动、联动共创,创建“文明单位”群体,提升“文明单位”层次,实现“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创建活动经常,内外环境优美、政治生态清爽,业务工作领先、工作实绩突出”的创建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健全规章制度。

1.拟定文明行为规范。市局牵头拟定《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等文明行为规范。各县区局和市局直属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拟定或细划有关文明行为规范。

2.细化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星级科(处)室(单位)创评办法、办公区管理办法、新媒体使用办法、食堂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印发公务人员公共场所文明提醒卡。

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市局制定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实施奖惩。

(二)抓好教育引导。

1.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学习方案,创新学习载体,优化学习形式,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活动,引导党员争做“学习型党员”,大力培育自觉学习,享受学习的良好风尚。

2.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学习贯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内容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重要论述为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积极推动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立行业诚信标准,深化诚信创建活动,使讲诚信成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开展“诵读道德经典、弘扬中华文明”活动,通过读经典、谈体会、写箴言,引导干部职工传承中华优秀品质,弘扬古今先进思想,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三)提升文明素养。

1.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做文明有礼宿州国土人”文明实践活动,在言谈举止、文明办公、社会交往、行路驾驶、使用网络、衣着妆容等方面提出倡议,树立标准。积极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文明传播活动的扩散作用,努力把文明意识转化为文明行为,使干部职工成为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和传播者。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典型评优树优活动,打造身边的榜样,掀起杜绝陋习、崇尚文明,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的行动热潮。

2.提倡勤俭节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行政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开展以“节能降耗,绿色生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鼓励节约能源、降低能耗,鼓励“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循环利用”等生活理念。

3.整治内外环境。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保持办公区整洁卫生的良好习惯,提升办公区绿化、亮化、净化层次,改善办公场所卫生条件,开设对外宣传灯箱,结合工作实际,打造独具特色的走廊文化、廉政文化、办公文化,营造和谐文明、整洁有序的机关办公环境。

(四)促进社会和谐。

1.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在包保扶贫村开展“双联共建促脱贫,志愿服务传文明”活动,建立与包保扶贫村村干部、扶贫专干、扶贫小组长对贫困户的双联系制度,与扶贫村、贫困户共同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用文明创建成果促脱贫攻坚。擦亮“爱心小屋”“农家书屋”等扶贫特色品牌,建立“党员突出队”“志愿服务队”“文明宣传队”等志愿服务组织,深入贫困村宣传乡村文明常识,开展志愿服务,传播文明种子,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深入社区、村居、学习宣传国土政策,提供上门服务。

2.志愿服务传递公益温暖。以学雷锋活动为抓手,推动活动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志愿服务队组织运行机制,定期开展义务劳动、爱心捐助、公益宣传、“大手拉小手”等各类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传承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五)优化服务效能。

1.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最多跑一次”等服务要求,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自觉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履职的根本方向,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为民服务这篇大文章。

2.完善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办公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协商和补位,共同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打造“百佳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岗位”“文明服务单位”,深化创选争优长效机制,解决好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3.建设“五型国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谋划新的发展,构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廉洁型国土机关。

(六)加强联创共建。

根据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职责分工和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千方百计增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色加分项目,成立业务创新工作组,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全市连续20年耕地占补平衡,稳居全省前列;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实现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有序规范;创建“国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城市”,2018年支持12个县区创建“国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2020年前力争实现市本级、县区均为“国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区)”。开展“‘增减挂’三年提升行动”、“基层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助力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七)传播文明风尚。

在办公室、走廊、会议室、活动室、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广泛设置文明标示牌和道德守礼提示牌,营造文明氛围。通过微博、微信、网络传播文明风尚。确保文明单位“有道德讲堂、有志愿服务队、有遵德守礼提示牌、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深化开展“结对社区”、“结对乡村”等结对共建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开展“干部敬业,组织敬老”活动,弘扬孝文化、传递孝老敬老优秀品格、宣传学习孝老敬老模范、形成孝老敬老风尚。大力宣传劳动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弘扬奋斗精神,开展“我奋斗、我成长、我快乐”活动,使劳动美、奋斗乐深入人心。

(八)丰富主题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主题活动,确保一活动一主题,增强文明创建的活力,利用“三八”“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及“4.22”“6.25”等国土节日开展有奖征文、演讲比赛、书画摄影作品展、各类体育比赛、文化交流、政策咨询、踏青祭扫、才艺展示等喜闻乐见的活动,塑造新时代国土干部的“文化名片”,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九)加强宣传报道。

按照一项活动一个方案、一份简报、一条信息、一项总结、一组图片“五个一”的要求,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并做好工作留痕,归档整理。市局本级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月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利用局一楼大楼展板和宣传设施,宣传在党建、业务、文明创建等工作实绩、特色、亮点,每期一月,各单位按市局部署组织展示。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5月):市局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召开动员大会,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使全体人员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县区局和直属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细化方案,深入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6月-9月):各单位对照所创建对应的实施细则和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创建任务,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三)创建达标阶段(201810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系统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查找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有计划的进行全面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811月-12月):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资料,做好迎接验收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神文明建设是全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打基础管长远的工程,内容丰富、意义重大,涵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系统上下要树立整体意识和大局意识。各单位要成立文明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主管科室具体抓、其他科室(单位)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充分发挥党团、群众组织的作用,使他们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推进者。要使国土系统的文明创建融入“文明宿州”建设之中,互相促进,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贡献国土智慧和力量。

(二)明确职责,加强督导。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上升为一种政治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实,形成一届接着一届干,一级带着一级干,上下努力、联动共创、全员参与的格局。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调度,市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系统文明创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创建开展情况,分析创建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适时研究确定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表彰奖励事项,确保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形成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局每年对文明创建工作同年度目标管理一并考核,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文明创建作为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的大事来抓,各科(处)室、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二)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各科(处)室、各单位要围绕创建目标认真研究讨论,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做到组织、制度、活动三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示范,作出表率,发挥“头雁”效应。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创建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入宣传系统多年来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广泛宣传文明创建中的好做法、好事例、好典型,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创建活动和创建成果,营造“人人参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浓厚创建氛围,共同培育国土系统“文明之花”,努力实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