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类型复杂多样,活动性断裂发育、地震活动强烈,叠加近年来气候变化和日益增强的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据统计,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查明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28.1万余处,威胁着1200多万人和6000多亿元财产的安全。
据统计,今年1~9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453起,其中滑坡839起、崩塌2080起、泥石流367起、地面塌陷167起,造成71人死亡、3人失踪、36人受伤。特别是,今年7月29日~8月2日,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携丰沛水汽北上影响,加上太行山和燕山山脉地形抬升等共同作用,京津冀地区出现一轮历史罕见极端暴雨过程。北京大部、天津、河北中南部等地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其中,北京地区降雨量为有仪器测量记录140年以来最高值。据调查统计,这次极端强降雨造成京津冀3省(市)新增隐患点1085处,较之前查明的13209处增幅达8.2%,由此可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地质灾害的影响之大。
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取得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近年来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连续多年保持在较低水平,2021年首次降至百人以下。
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仍存在诸多困难问题和风险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极端天气、地震频发等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增高。受气候变化影响,我国局部区域异常天气增多、主降雨带范围变化、秋雨秋汛时间延长、台风强度和路径不确定性增强等因素加大了地灾防范难度。如:2019年8月,受超强台风“利奇马”影响,浙江共计新增4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021年7月20日,河南省多地受特大暴雨影响,郑州市发生240多起地质灾害。此外,地震灾区在余震、强降雨条件下极易发生链式地质灾害,加剧地质灾害风险。如:2021年5月21日,云南漾濞、青海玛多“一夜双震”(震级分别达6.4级、7.4级);2022年6~9月,四川“三月三震”,连续发生芦山、马尔康、泸定地震,震级分别达6.1级、6.0级、6.8级,既引发不少新的隐患,又造成大量既有隐患变形加剧。二是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等加剧地质灾害防范难度。近年来,我国山区城镇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等工程活动的规模、范围和强度日益增大,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风险事件增多。三是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我国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时空不确定性和动态变化性强,存量多、变量大、增量快。虽然我国前期开展了多轮次调查工作,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和覆盖面仍显不够,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度不足、自动化监测点网覆盖面不够,防治技术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基层特别是县乡两级防灾能力还有待提升,部分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不强。
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全力防范地质灾害。
管理层面:一是聚焦“如何处置和减缓地质灾害风险”,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和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的统筹结合,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科学管控、依法管控,制定风险处置和减缓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应查必查、宜测则测、宜治则治、宜搬则搬、应转尽转,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二是聚焦“雨往哪里下”“水往哪里流”“山往哪里滑”“人往哪里转”,联合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强化预警发布、响应处置、转移避险和回流管控,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防灾主体责任,做到应转尽转、该停尽停、当封尽封、需关尽关,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技术层面:一是聚焦“隐患点+风险区在哪里”,完善管理体制和技术标准,提升“隐患点+风险区”快速识别能力。二是聚焦“隐患点+风险区类型和结构是什么”,完善调查、勘查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能力。三是聚焦“地质灾害威胁谁”,制定承灾体调查和易损性评估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升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评估能力。四是聚焦“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是什么”,制定降雨、地震、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升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源头管控能力。五是聚焦“地质灾害何时发生”,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趋势预测、“人防+技防”监测预警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