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让项目推进更快更便捷,项目落地时间得到有效压缩。日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明确了宿州市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清单,共两大类41项豁免内容。
清单明确了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26种建设工程,同时明确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15类建(构)筑物、设施。
为进一步助力“拿地即开工”机制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豁免”建设工程的桩基、基坑开挖、机械式停车设施规划手续,包括利用既有建筑改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设计方案审定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举措,将有效破解项目开工难、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使项目落地时间得到有效压缩。
此次豁免的项目中,一部分针对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另一部分则将以往部分规划许可界限较为模糊的项目更加规范化。“虽然部分项目规划审批予以豁免,但事中事后监管一样同步跟上,让‘管’跟上‘放’。”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并不意味着监管力度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