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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区存量房产交易涉及土地协议出让情况公示(刘志军)

发布日期:2023-03-15 10:31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武启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宿州市城区存量房产交易涉及土地协议出让情况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315
序号 受让人 宗地坐落 宗地四至 独自使用或分摊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使用年限 土地级别 应缴纳土地出让金 拟出让时间 备注
1 刘志军 宿州市淮河东路
脱水厂综合楼
(0111室)
东邻:脱水厂综合
南邻:脱水厂综合楼
西邻:浍纺路
北邻:淮河中路
13.94㎡ 商业
用地
40年 商业三级 16714.06元 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说明:根据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存量房产交易专用)》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宿州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联系,并提供异议事项的相关依据。联系电话:3937367,联系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