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区存量房产交易涉及土地协议出让情况公示(刘志军)
宿州市城区存量房产交易涉及土地协议出让情况公示 | ||||||||||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5日 | ||||||||||
序号 | 受让人 | 宗地坐落 | 宗地四至 | 独自使用或分摊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年限 | 土地级别 | 应缴纳土地出让金 | 拟出让时间 | 备注 |
1 | 刘志军 | 宿州市淮河东路 脱水厂综合楼 (0111室) |
东邻:脱水厂综合楼 南邻:脱水厂综合楼 西邻:浍纺路 北邻:淮河中路 |
13.94㎡ | 商业 用地 |
40年 | 商业三级 | 16714.06元 | 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 |
说明:根据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存量房产交易专用)》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宿州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联系,并提供异议事项的相关依据。联系电话:3937367,联系人:李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