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包装纸项目建设需求,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宿州东部新城行管会苗庵村土地1.8166公顷,用作临时工棚,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8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王莉莉 0557-3937569 夏雨0557-2666079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