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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11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第五标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5 17:11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行政审批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G311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第五标段项目建设需求,萧县东升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华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宿州市萧县祖楼镇穆寨村、湘山庙村,青龙镇黄月店村土地0.1638公顷,用途为施工便道,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53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萧县东升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华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51125-2025年1224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王莉莉  3937569  1895570130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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