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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4年度市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5 16:16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财务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市审计局对我局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共指出我局8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逐宗梳理分析,找准问题症结,细化工作举措,认真对标反馈意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立行立改类问题

(一)问题: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一是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二是公示期结束前签订出让合同。

整改措施:1、优化土地出让条件设置。将“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优化为“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地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并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2、优化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后先行公示出让结果6日,6日后再与企业签订出让合同。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出让公告已使用优化后的出让条件条款内容,拟出让合同已在成交公示6日后再与竞得人签订。

(二)问题:土地变更“两公一住”前未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土地污染防治法》,所有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的,在入库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提交市环保部门评审通过,出具备案函后方可入库储备。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11-2#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环保部门评审通过,并出具备案函。目前所有涉及两公一住的地块均做到应调尽调,符合《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三)问题:未按规定在网上提醒矿业权人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辖区矿业权许可证,在局网站开设矿业权到期预警模块。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该模块搭建,实时采集并更新矿业权信息,对矿业权有效期进行倒计时,提醒矿业权人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矿业权管理秩序,避免因信息不及时导致矿业权人权益受损及矿业活动受阻等情况再次发生。

(四)问题:补充耕地目标任务未完成。市自规局应当加强统筹调度,压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耕地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省厅耕保处及省规划院,对接学习新的耕地占补平衡系统补充耕地备案入库工作,并积极指导县区局开展工作。

二是督促县区合理制定补充耕地年度工作计划,稳妥推进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是加强督查调度,要求各县区局倒排工期,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工作。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压实县区补充耕地主体责任,督促县区指导整改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五)问题: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区局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对已实施项目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稳妥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县区对“十四五”以来项目逐个核查,消除安全隐患。破损的防护围栏和标识标牌须及时更换。

三是要求各县区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优化验收流程,把好过程质量关。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专家验收意见逐项整改,整改到位后,专家组长审核同意后,按程序销号。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后,9月份一次性通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3个,通过率100%,其中灵璧县49个,萧县12个,泗县2个。

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

(六)问题:基准地价未及时更新

整改时限:一年,2025年6月24日前

整改措施与计划:一是经2025年2月28日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宿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二是6月至8月,市自然资源局多次通过召开会议、发文征求埇桥区政府、各市管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形成地价更新成果。

三是8月12日,市自然资源局向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地价更新成果并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

四是组织召开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议并再次征询埇桥区政府、各市管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各单位均表示无意见。

五是报请市政府同意公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整改成效:该问题正在推进中。宿州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编制完成,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委会审议通过。更新成果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完善和制定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为我市城区土地出让、转让、宗地地价评估和制定土地管理政策等提供依据。

(七)问题:部分项目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时限滞后

整改时限:一年,2025年6月24日前

整改措施与计划:一是政策落实阶段(2025年6月-12月),起草《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意见征集和修改完善,正式印发通知。

二是政策落实阶段(2026年1月-6月),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开展临时用地审查审批工作,提升审批效能。

整改成效:该问题正在推进中。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审批实际,重点针对“审批时限滞后”问题,起草《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批各环节流程、时限要求、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制度层面压实高效审批责任。目前已完成市直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及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征求意见工作,近期可上会审议。

三、持续整改类问题

(八)问题: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整改时限:三年,2028年6月24日前

整改措施与计划:该问题目前正在推进中。此项目已完成2024年度变更调查部分,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仍在推进中。由于市级财政资金尚未落实,我局未能按照合同约定预付40%的款项。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主动与市财政局对接,将该项目纳入2026年预算申报计划,待市财政批复下达,资金到位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拨付相关项目经费。

综上,上述8个问题我局已完成5个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工作,剩余3个问题将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积极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