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建设需求,泗县明源广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宿州市泗县大杨镇曹安村、李庙村、时圩村、杨集村、赵集村,黄圩镇曹场村、巩沟村、红星村、华新村、刘宅村、卢圩村、三官村、三侯村、时邵村、孙苏村、王宅村、武圩村,屏山镇大李村、吴店村,泗城镇胡陈村、赵庄村,长沟镇汴河村、邵庄村,小桂庄农场土地17.2181公顷,用途为风电机组吊装平台、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及农用地剥离表土堆放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45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泗县明源广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9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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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