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有关矿业权管理工作服务指南的公告》(皖自然资公告〔2025〕145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采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常柯
电 话:0557-3937560
邮 箱:553650001@qq.com
附 件:1.矿山开采方案审查情况
2.开采方案审查意见书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