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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23 11:36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方便群众,我市自2024年12月20日起,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市通办”,企业和群众可选择全市四县一区任一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全市范围内任意坐落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再受地域办理的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通办”业务类型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人间存量房转移登记3.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4.赠与转移登记5.企业与个人间存量房转移登记6.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7.遗失补证登记8.换证登记9.抵押权首次登记10.抵押权注销登记11.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1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13.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4.不动产信息查询。

二、实施范围

宿州市市本级及各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1.手机端:下载皖事通APP进入宿州市“不动产登记掌上办”,选择对应业务类型在线申请办理与查询。

2.网页端:个人和企业用户可登录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szsbdc.com:8270/online/index)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登记业务进行网上办理与查询。

企业用户也可使用企业登录的方式进入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云平台(http://112.27.30.211:81/login.html),选择相应登记业务进行网上办理与查询。

(二)线下办理

向宿州市本级、各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市通办”专窗申请办理位于全市范围内任意坐落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特别提示

1.不动产登记数据来源于宿州市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请申请人当场核实查询结果证明,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复核。

2.“全市通办”业务需制发证书证明的,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制。申请人可选择领取纸质证书证明或电子证照,申请领取纸质证书证明的,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免费邮寄送达;申请领取电子证照的,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线上推送。


“全市通办”服务网点

登记机构

地址

咨询服务电话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0557-3050107

埇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宿州市埇桥区港口中路义乌商贸城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0557-3338015

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28号楼二楼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0557-8815028

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0557-2280990

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泗县朝阳路106号不动产大楼二楼

0557-7013953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专区

0557-237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