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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30 15:40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财务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关于对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问题细化任务分解,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对标反馈意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1)推广以银行保函方式收取保证金政策落实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利用局官网、微信群等渠道,对我市临时用地使用银行保函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的创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保函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今年7月,安徽省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线5标项目临时用地项目已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复垦保证金。通过此举措将保障我市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2)违反公平竞争,未按要求清理土地评估机构库。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于7月23日已下文至各县(区)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要求严格禁止使用历史形成的、形式上惯性使用的土地评估机构“库”。同时,为提高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意识,组织县区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从事评估管理工作的同志参加全市会议,传达学习财政部门文件精神。

2.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未将下属单位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督促指导国土生态修复中心解决单位长期挂账未做结算、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算等问题,现已完成单位控股企业宿州市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中心的往来账清理。接下来9个月结合该单位具体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沟通纳入预算后资金、人员、房租收入的解决方案,尽快与财政部门达成一致将该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体系。

(2)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整改完成情况:多次与市财政局资环科、预算科对接,已同意我局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到2025年预算编制中。现我局正进行预算“一上”申报工作,除财政年初预算保障项目外,我局申报的另外26个项目全部编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待财政审批,确保将政府性基金编制到预算中去。

(3)少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完成情况:在2025年预算编制部署会上向各科室(直属单位)强调政府采购预算报送的重要性,并印发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规范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水平,同时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不予追加。”

(4)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多次与市财政局资环科、预算科对接,已同意我局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到2025年预算编制中。同时印发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预算申报应报尽报。无特殊情况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项目申报应做到应编尽编,未列入年初预算的不得支出,包含业务项目、综合项目以及固定资产购置等预算。”

(5)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未据实反映政府采购金额。

整改完成情况:认真学习《预算法》,加强决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决算报表的编制水平。在做2025年决算时,确保在全面核实当年支出的基础上,据实反映政府采购金额。

(6)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目纳入全市信息化项目清单,由市数据资源局支付项目建设费用,我局已多次督促市数据资源局,并于7月25日发函市数据资源局申请拨付相关资金,至今仍未回复。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8月份举办了覆盖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财务科以PPT形式结合以往优秀案例和典型问题,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解读,内容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各方面,贯穿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同时财务科加大对2025年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审核力度,对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的项目一律退回并指导修改。

(2)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资金效益有待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在预算部署会上通报了项目款的执行进度情况,督促各项目责任科室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截至9月份已全部完成支付。同时我局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审核和指导,不仅专门召开了绩效目标编制的培训会,同时针对2025年预算报送的30余个项目,财务科逐项核对其绩效目标值设置情况,不规范的绩效目标表一律退回修改,确保所有的绩效目标设置符合要求,合理有效。

(3)绩效指标体系未及时更新。

整改完成情况:在严格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安徽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部门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针对我局18个科室的24个项目科学设置绩效指标,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各方面,确保各项目申报科室(单位)在设置绩效指标时更规范更准确更有效,真正实现了绩效指标体系的动态管理。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部分资产未入账。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在审计组提出时立行立改,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审计组。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针对无形资产要及时入账。

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1)超合同约定工期。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于9月1日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和市数据资源局相关科室人员在我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升级改造项目(含监理)验收会议,对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全面审核、验收,经现场核验和专家讨论,并查阅相关资料、质询等环节,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予以验收通过。

(2)监理服务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向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发送督办函,要求他们按照监理合同加强对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理,按时提交监理报告,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按照监理合同,组织项目验收。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采购程序,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采购工作。

(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推广以银行保函方式收取保证金政策落实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我局会同市房管中心等单位提请市级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竞买人可以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二是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了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针对此类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三是2024年9月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流程》的通知,(宿自规委办[2024]9号)文件明确: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人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流程。

2.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1)超预算列支办公经费。

整改完成情况:市自然资源保护中心(原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对超预算列支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违规发放福利。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将发放的读书卡个人用现金方式缴至市财政。二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2020]48号)、《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工作中加强了对“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三是研究制定了《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值班和党建活动支出的必要性和合规性。在财务审核上,增加了中心财务内部审核环节,审核更加严格。

3.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整改完成情况:市自然资源保护中心(原市国土监察支队)和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两家单位分别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2025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二级市场积极与土地发展储备中心对接土地收储、出让、划拨业务中的宗地边界和权属的调查业务工作并根据历年供地情况进行分析,在2025年预算中已编制该项目预算。二是召开部门预算部署会,指导各单位针对项目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确保项目执行率。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组织土储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召开土储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正在组织的2025年预算编制中,已将测绘费纳入预算编制。三是制定《宿州市自然资源保护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暂行)》,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的规定。

(4)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主管局加强对直属单位决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针对编制不准确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反映单位实际收支情况。二是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中心认真编制决算报表、规范核算收入和支出,确保决算数字的真实、准确,通过“其他收入”和市局“拨入经费”科目核算往来科目。

(5)项目经费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修改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财务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支出使用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各项支出的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编制决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6)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重复报销的差旅补助退还至宿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往来账户,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整改材料已于2024年6月6日递交至审计组。

(7)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安排中心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文件,组织财务、业务人员学习采购相关要求,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制定《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暂行)》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依法依规,认真贯彻执行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4.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偏离工作实际。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发[2020]3号)等文件,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已结合实际全面设置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规定。同时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印发了《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资源保护中心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完善绩效目标设定,确保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和目标值设定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进行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资产管理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及《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等文件,做到政策熟悉、标准掌握、要求清楚。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和各业务科室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三是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对照台账,逐个、逐项进行核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四是制定印发《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固定资产配置及管理制度》《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暂行)》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长治久效。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跟踪整改成效。针对本次审计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好审计整改成果,通过制度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预算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三)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内审办要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加大日常检查监督频次,加强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业务的学习,规范财政资金收入核算,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