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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
《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4 16:03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用途管制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各位市民朋友:

您好,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州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规定,现将宿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

宿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以下简称《标准及安置办法》

二、标准制定概况

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自202451日起施行)要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农村村民住宅具体补偿安置办法和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为使《标准及安置办法》更加合理,决定依法《标准及安置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询意见内容

1、对于《标准及安置办法》中各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意见;

2《标准及安置办法》是否影响公共利益,对此有何相关诉求;

3《标准及安置办法》是否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存在哪些风险因素;

4、是否支持《标准及安置办法》的实施;

5、您对《标准及安置办法》有何意见或建议。

征询意见期限及形式

1、征询意见期限:自本公示发布后30日内;

2、征询意见形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标准及安置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在提供个人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3《标准及安置办法》获取方式:通过与联系人沟通获取。

征询意见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219

联系方式:陈洪庄  0557-3937525

评估单位: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605606

联系方式:彭经理  0557-3937122    李工  13099286758(微信同步)

   箱:10430347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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