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自查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宿州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划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司概况
宿州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800万元,是直属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管理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其中宿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现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占股93%、来同新占股3.5%、王洪友占股3.5%。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2015年12月9日,该公司投资50万元成立子公司宿州市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在职职工17人,已退休人员3人。
二、《方案》编制背景
为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宿州市委反馈整改问题,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关于开展市属企业新一轮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宿改委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基本内容
该《方案》文本内容明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将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持有宿州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的国有产权出资人变更为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同时明确了人员安置情况、债权债务及欠缴税款的承担等内容。
四、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通过走访调查、网络公示、收集相关资料等,听取、收集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重点围绕《方案》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对社会稳定风险做出估计并判别项目风险初始等级;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分析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综合判断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对象范围:《方案》的直接利益者和间接利益者。
2. 主要事项:
(1) 对《方案》持何种态度; (2)《方案》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 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4) 对《方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七、 公示周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八、 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18155790721
编制单位:宿州市工程咨询研究院 联系人:陶猛 联系电话:13355573273
邮箱:szgczxy@163.com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