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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4 16:34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党建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统一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第巡察组于624日至812日对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巡察对象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厅管干部(其他县处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宿州高新区人民北路306号,宿州丰大国际大酒店1506房间

(二)联系信箱:宿州高新区人民北路306号宿州丰大国际大酒店大厅南侧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口东侧、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59号(现市住建局大楼)一楼大厅、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06号城市展览馆北门一楼大厅。

(三)电子邮箱:zrzyxc03@163.com

(四)举报电话:座机:0557--2561216;手机:19055729805(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89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第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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