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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1:44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人事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自然资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自然资人〔20211)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中专业、业绩、任职、考核年限、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要求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条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3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应符合人社《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202366号)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和省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各县、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和考核等情况,由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非国有职称和社会化职称衔接。2018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各类非国有职称工作。以前通过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资格在我省非公经济组织中依然有效,无须换发社会化职称(资格)证书。在申报社会化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

(五)其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种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难以认定是否具备专业技术资历和经历的人员,需提供近三年本人的工资审批文件及工资表、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今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并于12月底前完成。申报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hrss.ah.gov.cn/)栏目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3年10102023年102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审核截止时间20231110日。

(二)申报程序

申报职称评审,需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种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资格(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核推荐和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2.用人单位初审、公示。用人单位须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人签字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对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并出具《单位公示证明》。

3.人社、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复核,对申报人员身份、工作岗位、学历、资历、业绩成果以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渠道退回。职称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通过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线上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系统内下载)或《非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交)

5.《申报破格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申报破格评审人员需提交)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

8.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

(四)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地勘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单位或市属企业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业绩材料、论文、论著

1.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并是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奖励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规划设计图(规划文本)、施工图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材料。奖励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能如实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或提供相关材料有涂改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业绩不符处理。

2.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期间业务总结,2000字以内,以近一个任期为主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缴费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人员有关信息需要在用人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市人社局进行“三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事业单位在职管理岗位人员均不能参与职称评定。长期聘用在事业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从当地人才服务机构上报。

3.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4.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职称认定工作仍从线下申报。

未尽事宜以省自然资源厅、市人社局文件通知为准。

 

联系地址:淮河西路21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0

咨询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937581市人社局 3021623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年9月27日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编制数

 

专业技术    岗位总数

 

岗位

情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及 未定级

总数

核准比例

 

 

 

 

 

核准人数

 

 

 

 

 

实聘人数

 

 

 

 

 

空缺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专业技术
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聘专业

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是否双肩挑

 

所申报职称

 

           

         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研究,同意推荐参加评审。

          (盖章)

 

                  

 

人社

部门

意见

 

 

 

    

            (盖章)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

附件:

宿州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主管厅局或地市主管部门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单位                    姓名         电话               

申报专业                    申报职务                        

序号

材料名称

 

1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

单位公示证明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

 

 

4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供

 

 

5

 

 

 

6

 

 

 

7

 

 

 

8

 

 

 

9

 

 

 

10

 

 

 

备注:申报专业填写地质调查与资源勘查、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勘查、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采矿及选冶加工实验、探矿工程、地质工程、地质机械仪器、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评估、土地利用与保护、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储备、不动产确权登记、土地开发与经营、土地生态修复、土地经济、土地信息技术、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专业。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