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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澥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06 10:33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确权登记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经商宿州市人民政府、淮北市人民政府、亳州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水利厅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澥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澥河。

澥河流经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和蚌埠市,以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宿州市埇桥区、淮北市濉溪县、亳州市蒙城县、蚌埠市怀远县和固镇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