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现对宿州市顺河乡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拟出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书面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反馈。 联系电话:0557-3937560,邮箱:994495051@qq.com。
附件1:宿州市顺河乡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附件2:参数表.pdf
公示附件3:承诺书.pdf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