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服务事项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须认真对待和办理限时办结的各项服务事项。
三、对行政服务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四、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要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应当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诿、拖延、扯皮。
五、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多人能办制,确保在一人缺位或业务量大时能够相互补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六、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告诫、通报批评或调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