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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第十五项问题)

发布日期:2023-01-09 17:44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监察支队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五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专项整治不够到位。2019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3次全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重点打击普通建筑石料等砂石土矿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但督察发现,部分地区非法盗采问题仍然存在,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整治打击工作仍有欠缺,缺乏有效手段和有力举措,部分区域经过多次整治仍未能达到目标成效,省自然资源厅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区域性盗采问题始终未能有效根治,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存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萧县、埇桥区、灵璧县、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整改措施

1.鼓励各地增强技防监管应用,加大对无证开采的巡查发现力度。对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的重点区域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监控。

2.加强指导,督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偷盗采行为,发现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协同联合执法,形成自然资源执法合力。

四、目标任务

严厉查处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区域性盗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和下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要求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摸排、严厉打击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以及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塌陷区治理、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各类工程名义违法采矿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2.各县、区强化动态巡查,重点盯防非法开采隐患点,采取不定期巡查、夜间巡查和节假日巡查等多种巡查方式,对全市25家持证矿山及重点非法开采隐患点开展巡查。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视频探”的立体监管体系,不断增强对矿产资源领域的监管力度。

3.以年度矿产卫片执法为抓手,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对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18个矿产卫片,逐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为打击非法开采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监管模式,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矿山进出主要路口和盗采易发点安装监控设备,建设封堵墙和防护网,目前全市累计架设监控探头200多处,建设封堵墙43座、防护网9.4万米。

5.依法严厉整治无证勘查、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以土地整治、临时用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以及线性工程中以施工需要为名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普通建筑石料等砂石土矿乱采滥挖的违法违规行为。

6.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综上所述,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市的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达到整改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9日至20231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自然资源厅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27

电子邮箱:13055705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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