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9 17:42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监察支队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1122日,省环保督察组收到宿州市萧县群众来电(举报编号:LD202100452),反映宿州市萧县刘套镇刘套行政村月河自然村三组,利用水利清淤工程,非法取土,毁坏基本农田近5亩多,请求查处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萧县刘套镇刘套行政村月河自然村三组,利用水利清淤工程,非法取土,毁坏基本农田近5亩多,请求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现场进行调查勘测,经查为个人行为,个人私自出售鱼塘土方获利,萧县公安局专案组已立案调查,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四、目标任务

督促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212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萧县公安局专案组已立案调查,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案件已诉至萧县人民法院刑庭。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9日至20231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553200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