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11月16日,省环保督察组收到宿州市泗县群众来电(举报编号:LD202100401),反映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大彭村,村民家5亩基本农田被占用,违规建砂石厂,灰尘、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大彭村,村民家5亩基本农田被占用,违规建砂石厂,灰尘、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现场进行调查勘测,对扶贫工厂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四、目标任务
督促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按时验收销号。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群众反映占基本农田建砂石厂问题不属实,核查中发现扶贫工厂存在非法占地行为,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查处,对人对事已处理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553200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