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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9 17:40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监察支队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1年11月16日,省环保督察组收到宿州市泗县群众来电(举报编号:LD202100401),反映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大彭村,村民家5亩基本农田被占用,违规建砂石厂,灰尘、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大彭村,村民家5亩基本农田被占用,违规建砂石厂,灰尘、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现场进行调查勘测,对扶贫工厂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四、目标任务

督促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按时验收销号。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群众反映占基本农田建砂石厂问题不属实,核查中发现扶贫工厂存在非法占地行为,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查处,对人对事已处理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553200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