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方面监测和水、土环境监测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方面监测和水、土环境监测等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二合一”方案要求,布设监测点,加强监测、管护。
四、目标任务
完善监测措施,满足监测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落实“二合一”方案的要求,利用全站仪开展边坡位移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同时选定水、土取样点采集水、土样开展相关测试分析工作,出具了测试报告。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27
电子邮箱:1305570553@qq.com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