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按要求开展绿化、复垦”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按要求开展绿化、复垦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1.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编制矿山闭坑设计,稳步推进矿山闭坑后续治理任务,按要求开展绿化复垦工作。
2.完善地质灾害预防及水、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出具检测报告。
3.宿州市、灵璧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二合一”方案及时完成修复任务。
四、目标任务
督促灵璧县渔沟镇王塘山建筑石料用灰岩按照“二合一”方案要求完成绿化、复垦任务,并按时验收销号。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矿山闭坑设计》编制,并按照闭坑设计要求稳步开展矿山绿化复垦治理工作;已完成底盘、台阶、边坡碎石清理,对底盘区进行覆土复垦,对边坡台阶进行覆土绿化。落实“二合一”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方面监测和水、土环境监测。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矿山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进行市县级验收,督促矿山企业稳步开展闭坑治理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27
电子邮箱:1305570553@qq.com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