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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含金融类)不动产首次登记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17:03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确权登记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现将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不动产首次登记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免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不动产首次登记费。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