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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土地管理全过程节约集约,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10-15 15:23 来源: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推动埇桥经济高质量发展,埇桥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过程管理工作举措,这些措施从土地供应的源头抓起,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事前:严格预审与联审,确保土地高效配置

严格执行工业用地预审制度,做好土地供应前的规划、政策和计划引导。通过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力求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和用地集约,同时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强化部门联动,实施招商项目联审制度,项目入园前需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准入审查,包括产业是否匹配园区产业链要求、产能是否满足园区产业链配套生产、园区生态环境是否能承载项目正常运行等因素,以确保入园项目与园区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的高度契合,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

事中:推行“用地清单制”,实现“拿地即开工”

为了进一步优化用地企业办事流程,埇桥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行“用地清单制”,实现了“拿地即开工”。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生态环境、用电用水等多个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提出了项目在报建或验收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细,并制成清单。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供应时,将清单中的评估或论证结果交给用地用地企业,确保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增加额外要求,改“事后企业自己跑”为“事前政府服务好”。这一制度极大地简化了用地企业办事流程,提高了项目落地效率。

事后:加强监管,确保土地高效利用

对新增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加强监管力度。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还需与园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自然资源部门与园区管委会紧密合作,共同监督项目单位的土地使用行为,确保项目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这一举措有效避免了土地闲置和低效使用,实现了土地管理全过程节约集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埇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