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近期,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托市县一体化平台,积极联合税务部门多次研究测试,对“一窗办事”平台共同升级改造,通过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与电子税票信息互通共享,推广税、费缴纳“一码清”,实现扫码完成税、费缴纳及电子票据的获取。该功能的推出将“群众跑路”人工取税票模式升级成“数据跑路”自动推送电子票据的全新服务模式,节约办事时间和成本,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切实提升满意度、获得感。
实现线下、线上“一码关联”电子税票凭证免提交。企业和群众在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只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一窗办事”窗口提交含纳税信息的登记原因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将纳税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税完成后,会在登记窗口生成缴费二维码,待申请人税费缴纳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开具不动产单元码的电子契税凭证进行回传,登记部门接收完税信息和电子税票,无需申请人再次提交纸质纳税凭证。
线上申请“二手房”过户,登陆“皖事通”APP,通过人脸识别、身份确认认证后填写交易信息,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签名签署买卖合同提交登记申请,信息提交至不动产数据共享“中间库”,并同步给税务部门及预审核平台,云闪付支付缴纳税费成功后,便能收到税务系统推送的电子契税票,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契税票。
与以往纸质契税票相比,电子税票的最大优势就是将纳税人信息以数据形式存储在数据库中,通过税务系统的纳税信息、电子税票与登记系统的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信息进行共享,并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密和防篡改设置,只能查阅、打印,不能修改和删除,即保证了登记安全,又避免了流转环节丢失或篡改情况的发生,随时方便申请纳税人可查、可利用。
推出线上开具不动产登记电子发票服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只需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登记费用,可自动生成电子发票,且可自行打印,同时还可留存电子发票。也可选择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纸质发票,方便企业和群众随时查看、随时用、随时打印。
上线不动产登记费电子发票功能,实现申请人可线上支付登记费,即可接收不动产登记费电子发票,大大提升不动产登记费缴纳、开票便利度,方便了企业群众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以及查验、保存缴费票据。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宿州不动产登记不仅有“速度”,更加有温度,助力营商环境的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