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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教育对违法建设“零容忍”

发布日期:2022-11-16 15:50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刘兵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规范建设行为,治理违法建筑,改善人居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埇桥区蕲县镇大江村一处违法建筑现场核查督办,依法处理。


该处建筑位于蕲县镇G206国道西侧,大江村小闸子南侧,当事人占用河滩地,毁坏树木,在高压走廊下利用节假日和夜间进行突击抢建,面积约380平方米,未取得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针对此处违法建设,蕲县镇政府多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相关手续,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要求当事人在期限内自行拆除。

10月2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并牵头在蕲县镇政府召开有关人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办法,指导案件的查处工作。会议决定:一是立即落实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对违章建筑依法认定,下达执法文书。二是督促蕲县镇政府继续做好该户的思想工作,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三是研究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和预案,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坚决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起到震慑效应。

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降低抗拒执法的风险。11月9日,蕲县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坚持对违法建筑“零容忍”,组织规划、水利、林业、供电等部门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新闻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曝光,起到了宣传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