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坐 落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李建
宿州市外环南路南侧,謦云南路东侧宿州意邦国际家居品牌中心31#(商业)0106室
皖(2021)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93453号
/
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