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遗失补办公告
(王艳云)

发布日期:2024-12-13 11:04 来源: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辑:bdc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王艳云

宿州市拂晓大道与淮河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恒馨印象二期4#楼(住宅)0702

(2021)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532

 /

 

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