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遗失补办公告
(虎猛)

发布日期:2024-11-19 15:39 来源: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辑:bdc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虎猛

宿州淮河西路南侧,拂晓大道东侧光彩美庐·奥城44#0407

(2018)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292

 /

 

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