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314098,201314098共 |
沈根伟,张梅梅 |
土地/房屋 |
341302002012GB00003F00290003 |
宿州市银河三路以北,磬云路以东上河城小区别墅区V22#楼0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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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