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坐 落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周凤辉
宿州市胜利路北城隍庙商城A区4#楼0110室
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53924号
/
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