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光明,持申请表、营业执照、拆迁安置协议、批复、安置卡、证明、测绘报告等相关材料,申请受理坐落在宿州市城隍庙巷书画街秋园0313室、0314室、0315室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原权利人为宿州市墉桥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该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中心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我中心将按规定给予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3日
联系电话:0557-3050107、3052168
联系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