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
(义务人:武永芳,权利人:李鑫)

发布日期:2023-11-17 09:26 来源: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辑:bdc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抵押人、抵押权人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义务人武永芳,权利人李鑫

人民路东侧,北至洪河路元一公园道一号8#楼(住宅)1806室

(2022)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464

/

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