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遗失补办公告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3-14 15:27 来源: 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辑:bdc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宿州市拂晓大道西侧、淮河西路北侧新景第11#楼1102室

201420133

 /

 

公告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3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