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334提案的答复
钟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背景分析
(一)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出重要批示: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起步早、方向准、成效好,不仅对全国有示范作用,在国际上也得到认可。要深入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朝着既定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2018年4月,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指示:有条件的地区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二是部署落实国家战略规划。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写进了党章。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统筹开展农村地区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到2020年,开展300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镇建设,基本形成土地综合整治制度体系;到2022年,示范村镇建设扩大到1000个,形成具备推广到全国的制度体系,并明确由自然资源部牵头。此外,《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也分别就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现实需求
一是能够有效解决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低效利用问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凸显,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等问题尤为突出,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需要转变补充耕地方式、扩大补充耕地途径,一方面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统筹土地整理复垦、低效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整治,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现由土地整治向规划管控和空间治理转变的一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供给和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是解决农村用地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的有力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和抓手。通过全域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夯实乡村振兴基础。通过山、田、水、路、林、村、矿等全要素整治,推动了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和纽带的全产业链发展,如“土地整治+现代农业”“土地整治+农村旅游”“土地整治+生态建设”“土地整治+乡风建设”等等。“土地整治+”模式的出现,有效延长了土地整治的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链,极大丰富了土地整治功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劲动力。
二、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展
2020年3月23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我市埇桥区灰古镇和泗县屏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基本符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并上报省厅审查。2021年1月4日该2个试点项目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实施。
(一)埇桥区灰古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该项目区位于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八张村、碾盘村涉及3337户,11532人,整治区域土地总面积1346.7734公顷,预计总投资7.78亿元。根据正在编制的试点项目设计方案,预计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增加117.739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2.8930公顷。目前,埇桥区正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正在编制工作;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区域选定工作材料已通过省规划院审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院审查已下意见,正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二)泗县屏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该项目区位于泗县屏山镇老山村、徐贺村、彭鲍村、涂山村等四个行政村,整治区域土地总面积1442.5623公顷,涉及18933户,68837人,预计总投资2.1207亿元。根据正在编制的试点项目设计初步方案,预计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增加59.7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增加1.1572公顷。该试点项目具体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布局和矿山治理等26个子项目。其中农用地整理项目9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6个,产业布局和引入项目3个,生态修复项目7个,其他类型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1207亿元。截止目前,根据省厅要求和时间安排,泗县正在对试点实施方案、村庄规划、永农调整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克服疫情影响,8月底完成审批审核上报工作。
三、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建议
(一)设立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属于中央和地方共担事权,面对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稳定财政资金渠道,解决各级土地整治机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支撑作用。按照地方资金为主、中央给予补助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土地整治提档升级,支持地方实施一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出台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
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投资为时尚短,对既有政策规定、业务和技术流程以及利益分配结构都有一定冲击,进一步引导、规范管理将是下一步政策主线,亟待出台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规范调整业务流程,加强政策衔接,规定节余指标交易收益回报等。
(三)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优化农村空间布局
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国土规划等空间性规划整合的契机,系统梳理各类空间性规划中的“区”和“线”,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管控。加大力度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中的“区”,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按照“统筹发展、多规融合”的原则和建设用地集中集聚、农地集中连片的节约集约要求,对农村居民点、产业平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科学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从区域整体层面合理引导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充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对耕地碎片化现象进行治理,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连片化,并加强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
(四)完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现有的有关奖补措施和优惠政策优化调整,力求通过政策这一“杠杆”,撬动和引导广大村民积极投身并主动参与到全域整治的行动中来。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开展现场督办、全程跟踪,并把工作完成情况与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推动乡镇比学赶超,进而更好地促进我市全域整治工作开展,推动乡村振兴、美丽宿州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937565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