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203-00030 信息分类: 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3 16:02
文  号: 宿政秘〔2022〕2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23 16:02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埇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宿州市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322


宿州市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加快实施“大宿城”发展战略,促进现代化美好宿州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283号)文件精神,依据《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宿州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宿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及需求量分析、预测,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引领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大宿城”为核心的城镇体系规划,紧扣“东进、北扩、南展、西优”的发展思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对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

(二)基本原则。

1.落实政策,强化保障。强化皖北承接产业集聚区建设、杭州宿州结对帮扶等产业用地要素保障。积极引导供地,落实“一城、两区、三基地”发展策略。优先保障云计算、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端产业项目用地。

2.统筹兼顾,供需平衡。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联动发展要求,保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用地需求。不断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高品质城市。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行产业绿色化生态化,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优先保障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着力构建“三环链城、四带穿城、五苑抱城、百园融城”的绿带体系,让市民享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宜居环境。

4.节约集约,提高效益。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先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资源,落实省以上开发区“标准地”供应要求,确保新增项目符合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统筹规划、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住宅产品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稳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一)供应结构。

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43.7185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6.213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7.629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7.28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2746公顷、特殊用地12.0049公顷、住宅用地148.309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总量114.1445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4.165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量控制在153.1305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90.5880公顷。

(二)结构分析。

2022年度计划总量相比2021年度有所降低。具体如下:

1.商服用地2022年计划供应调控目标为26.2134公顷,较2021年度实际供应35.0580公顷有所降低。城区商业用地供应饱和,非住宅商品房存量大,去化周期长,减少城区商业用地供应。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布局完善开发园区城市功能,提高产业和人口的集聚能力,相应增加开发园区商业配套用地。

2.工矿仓储用地2022年计划供应调控目标为137.6293公顷,较2021年度实际供应158.5010公顷有所下降。宿州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宿州经开区、宿马园区、市高新区(含宿徐现代产业园)、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及埇桥区乡镇,根据各园区及埇桥区人民政府上报的拟用地数据,将2022年市本级(含埇桥区)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调控目标定在137.6293公顷。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2年计划供应调控目标为77.2868公顷,与2020年度实际供应92.0468公顷有所下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般为非营利的公益性设施用地,主要以划拨形式供地。促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实现宿州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参考本年度各用地单位上报拟用地需求表,2022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为教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文化设施用地。

4.交通运输用地2022年计划供应调控目标为42.2746公顷,与2021年度实际供应475.4024公顷大幅下降。2021G206、符离大道供地457.3711公顷,其他为城区、园区路网。2022年加大城东新区路网建设,保障银河一路东延等11条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城区西二环路建设,2021年宿州市加大交通运输用地的供应,增加交通运输用地计划量。

5.特殊用地2022年计划供应调控目标为12.0049公顷,2021年未供应特殊用地。2022年主要保障是宿州市监所管理中心项目用地。

6.住宅用地2022年计划供应调控目标为148.3095公顷,较2021年度实际供应104.8056公顷有所提升。按照房管中心提供数据:2021年度市本级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为3-4个月,对照住宅用地“五类控制目标”,需“显著增加”供应,同时同比增长大于25%,考核评级最高。我市2022年计划目标能够满足。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新型城镇化战略导向,落实“东进、北扩、南展、西优”发展战略。提升老城区品质,加快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建设,完善城南片区功能,启动西站片区建设,聚力打造符离片区、宿马园区2个城市副中心,构筑城市东进、北扩的L型城市发展新格局。

(二)加大城区棚户区改造,盘活存量资源。

紧紧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承载力、加大城市辐射带动力”的目标,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优化供应结构,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聚力“双招双引”加快承接产业转移,聚力杭州结对合作帮扶宿州“开局起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着力将宿州打造成“一城两区三基地”,构建“5+5+N”现代化产业集群。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五)土地供应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

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扩大内需和优化供给结构中的关键作用,聚焦综合交通、基础科研、公共卫生、生态保护、乡村建设等短板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保障经济增长。推进主城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城市记忆工程建设高品质城市。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美好家园。

五、保障措施

强化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严格执行计划方案,适时召开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对计划实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保障重点工程的用地供应,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1.宿州市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

地供应计划表

2.宿州市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

地供应计划表(住宅类)


附件1

 

宿州市2022年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廉租房

用地

经济

适用房

用地

公租屋

用地

商品房

用地

其他

用地

市本级

(含埇桥区)

443.7185

26.2134

137.6293

148.3095

0

0

0

114.1445

34.1650

77.2868

42.2746

0

12.0049

 

 

 

 

附件2

宿州市2022度市本级(含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住宅类)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住宅供地总量

商品

住房

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保障性

安居工程

用地比

%

合计

存量

增量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

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

商品房

廉租房

经济

适用房

总量

廉租房

划拨

出让

市本级

(含埇桥区)

148.3095

63.0019

103.8532

114.1445

0.0000

0.0000

34.165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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