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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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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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025)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814号 |
杨德彬,蔡美芳 |
土地/房屋 |
341302010006GB00022F00042102 |
淮河路中路以南、运粮河以西、纺织路以北、淮海中路以东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庄食府安置区4#楼、12#楼(住宅、商业、配套)2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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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