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尹正亮,尹航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 。
联系方式:0557-305017、305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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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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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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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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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人民路东侧,胜利路北侧宿州元一新天地B5#楼2908室 |
皖(2021)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856号 |
尹正亮、尹航 |
公示单位: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