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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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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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264号 |
贠新民,张春玲 |
土地/房屋 |
341302002011GB00001F00030108 |
宿州市拂晓大道东侧,沱河路南侧首钢住宅小区一期3#楼08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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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