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707127
武志侠
土地/房屋
/
宿州市淮海南路东侧
登记机构: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