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417894
王洪太
土地/房屋
341302010009GB00263F00010033
宿州市淮河东路18号
/
登记机构: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