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916914
窦修文,王海涛
土地/房屋
341302006002GB00029F00230043
宿州市北苑小区C区12#楼0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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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