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16)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833号 |
周运玲,马昌勇 |
土地/房屋 |
341302002002GB00001F00110001 |
宿州市银河三路以北,磬云路以西水木清华小区4#楼0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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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1日